2025年,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法治贺州建设规划(2021—2025 年)》(贺发〔2021〕16号)、《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贺市监办发〔2022〕2号)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履职,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查办的2个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自治区药监局优秀案例,全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均为0起。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制定有《2025年党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与内容清单》,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理论学习内容,坚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并建立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同时制定《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完善并实施局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周例会上坚持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文件等传达学习,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示范作用。全年局党组积极开展理论等专题学习,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学习和推进落实,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以来,我局组织全局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专题讲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各1次,局党组已按计划要求开展7次集中学法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结合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按照《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贺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5年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奠定了制度保障,并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2025年1月20日局党组年终述职大会上,我局党组书记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进行了述职。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及时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2025年共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2次,并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保障各项法治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一是建立并完善以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相结合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注重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局重要文件、党组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科,审核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担任了局公职律师。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印发了《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修订了《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则》,界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党组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上会前先经过律师合法性审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025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向我局提供合同审查、案件审核等法律意见100多件次,参与信访回复17件。我局公职律师共积极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意见等法务工作120件次。
(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法治能力建设
结合党组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与内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队伍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局党组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提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把能不能坚决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2025年我局共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人,晋升职级4人,均通过组织任前集体谈话、任前法律知识培训等程序,从而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网通办”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市场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52158户,较2024年底增长2.76%,其中企业38064户、个体工商户1116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81户,市场主体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持续深化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出台《贺州市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试行)》,组织制定2025年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将更多的检查事项纳入到其中。2025年市级部门联合抽查涉及73个行业,与去年同比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增加51.4%,抽取检查对象减少57.32%,问题发现率增加13.51%,重复抽取率同比降低1.39%。持续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公正、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另一方面持续夯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经营主体自觉自主公示年报信息,2025年度,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0.0226%、78.7220%和82.4153%。同时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完整的将本部门所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至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截止12月25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归集公示涉企信息1120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487条,行政处罚信息1098条,抽查检查信息1616条,持续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夯实信息基础。三是注重消费者维权,充分发挥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1-12月25日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5771件,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9.77万元。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我局印发《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暂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制定案件核审、讨论、移送、行政复议、诉讼、听证等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机制。同时严格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3版)》制度,切实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2025年我局办理的27件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审核或法制审核率达100%,并按照规定及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暂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则》,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由局机关负责人审批。积极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分别在2025年7月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9月对全市药品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对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立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以及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检查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全市共评查案件1125件,对发现的问题即时提出并进行了整改。对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评查范围的案卷开展“回头看”。下一步我局将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剖析及时整改,以案卷质量评审规范执法行为,进而促进我局整体执法办案水平提升。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推动提高司法质效率和公信力。截止12月25日,共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答复2件,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审理2件(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次(案卷评查)。各类案件材料均按时送达、提交,涉诉讼案件全部按规定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同时制订年度普法用法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广大执法人员法律素质。2025年以来,我局通过集中培训、专项法律法规讲座、外出培训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0多次,参训人员近1000人次。二是切实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3·15消费维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第18个世界认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相关法律的主题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到企业、进校园、入社区、下乡村、进市场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抓好面向社会的法治教育。在各类现场宣传日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小册子15000多份,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700多人次。三是利用媒体强化普法宣传。我局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依托多平台载体、多途径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有效扩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同时通过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发布消费维权方面的案例分析和消费警示,积极以案释法,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宣传信息80余条,在官网上发布典型案例14起,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贺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贺法制发〔2017〕8号)要求,建立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辅助队伍管理机制,统筹编制、保证人员,大力保障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配备费。2025年,我局通过集中培训、专项法律法规讲座、外出培训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0多次,参训人员近800人次。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广西综合执法系统等智慧监管应用的全面推广,均要求现场及时录入执法数据,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系统操作能力等要求大幅提升,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而我局在执法方式上的创新不够,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机械死板,不会机动灵活采取其他的检查方式开展工作,导致该项工作不能及时推进,工作效率较低。
(二)普法宣传方式还较单一。日常普法大多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摆摊设点等方式,虽然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有一定作用,但受众人员有限、互动性不强、趣味性欠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获得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的渠道和方法受限,普遍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还比较薄弱,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不强,这些都给普法形势提出了新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全面推行广西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监督开展“扫码入企”,持续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公正、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推动普法融入执法。将普法工作融入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大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cjgj.gxhz.gov.cn/zwgk/fdgkzdnr/gsgg/t272030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