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发装饰建材(楚雄)有限公司:

经查实,成发装饰建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歇业或者注销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局于2025年11月20日通过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楚罚告〔2025〕65号),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因无法以其它的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故本局以公告方式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网址: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scjg.cxz.gov.cn/)

联系人:李晓莹 杨晓云

联系电话:0878-3129209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cxz.gov.cn/info/1023/630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