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承包企业:
春季气温回升,病原微生物易滋生繁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多,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现就春季开学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学校食堂为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或由供餐单位供餐的,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要建立“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体系,结合实际分别明确校方和承包方、供餐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
开展风险隐患自查
及时开展“清库行动”:开学前,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已打开包装但久置未用的食品不得继续加工使用。
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对食品加工场所、用餐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确保不留死角,消除虫害滋生条件。
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检查“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冷藏冷冻设备、消毒设备、通风排烟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确保设备满足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确保食堂后厨各方位摄像头在线,实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传递后厨动态,校方要每日登录平台对抓拍警示内容及时整改。
规范食材采购与储存
用好“食安码”,确保食材来源可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过期腐败的食材,严禁采购野生蘑菇、发芽土豆、不明野菜等高风险食材;食材分类、分架、离地存放,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强化加工制作管理
做到烧熟煮透:烹饪食品时,严格控制中心温度,确保食品完全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禽蛋、水产品等。
防止交叉污染:加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盛放工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防止人流、物流交叉。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原料混放。
控制食品贮存温度:需冷藏、冷冻保存的食品,应及时放入冰箱。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开展晨检,出现发热、腹泻、咳嗽、皮肤伤口或感染等症状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规范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
做好应急与宣传教育
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立即停止经营、及时送医、上报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班会、宣传栏、公众号等形式,向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抚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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