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杜绝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各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虚假折价、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四、各民生商品经营者销售粮油肉、果蛋菜等生活必需品时,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
五、各宾馆、酒店、餐饮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标价行为、履行价格承诺,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的服务,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六、各景区、交通运输、停车场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捆绑销售或变相涨价。
七、各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要履行主体责任,遵守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规则,收费应当简洁明晰、通俗易懂,准确清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并收费。
八、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cjg.pingliang.gov.cn/gzdt/sjxw/art/2026/art_c88c8f28a3fd471d9f2a0f84a5ac5a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