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巨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
本局于2026年2月28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池市监处罚〔2026〕6号),因在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未发现与当事人有关的经营活动,同时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无下落,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送达及其他合理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池市监处罚〔2026〕6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12月2日,根据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反映安徽巨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7户企业连续2年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和2024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2025年12月15日,本局予以立案。
经本局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拨打企业预留电话、产权人证明、物业证明、见证人证明、皖政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多种形式,对上述47家企业进行逐一调查。查明其中46家企业即当事人,根据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未发现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查无下落,且2023年和2024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移送函》一份。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移送的案件线索,采取实地核查、拨打企业预留电话、产权人证明、物业证明、见证人证明、皖政通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电话录音记录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核实等事实。
2.《现场笔录》46份,皖政通企业基础信息和列入异常名录电脑截屏打印件、实地核查照片打印件、物业证明、产权人证明等材料。查明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未发现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送达及其他合理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1月9日,在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栏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池市监罚告〔2026〕6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亦未提出听证要求。
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期间,本局复核发现安徽尚云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8NK78F45),于2025年2月5日已发布注销备案公告,同时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鉴于安徽尚云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布注销备案公告,同时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决定不予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池市监处罚〔2026〕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汪军、何大伟 联系电话:0566-2088030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大道520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池市监处罚〔2026〕6号)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