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烘焙食品,指经加工成型后快速冷冻保存,后续通过化冻、烘烤等简单操作即可食用的糕点、面包等产品。因其便捷高效、口感贴近现制,深受商超、烘焙店等经营主体青睐,但其冷冻储存、化冻、现场制作等各流程中,一旦温度控制、操作规范稍有疏漏,就极易滋生微生物,导致食品变质,引发食品安全风险。
为规范冷冻烘焙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相关经营者发布风险提醒,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诚信履职,共同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一、储存化冻:严控温度,严禁违规操作
冷冻原品需存入-18℃及以下专用冷冻设备,与畜禽、水产品等易污染食品分区、分架存放;化冻仅可采用0-5℃冷藏方式,或者严格遵循产品外包装标注要求,严禁常温放置、泡水化冻,化冻后禁止二次冷冻,拆封后需及时制作、售卖,杜绝长时间存放。
二、加工制作:规范操作,严防交叉污染
热加工需严格按照产品标注的温度、时间操作,确保食品完全熟透;冷加工(如裱花、慕斯装饰等)必须在封闭式独立专间开展,专间温度控制在25℃及以下;操作工具、容器需做到生熟分开、标识清晰,操作人员不得徒手直接接触即食糕点,全程做好清洁消毒。
三、标签标识:信息完整,标注规范
预包装冷冻原品需保留完整标签,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等强制标注要素缺一不可;现场化冻制作的散装成品,需在容器或外包装显著位置加贴标签,清晰标注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化冻/制作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禁销售无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文章来源:http://scjgj.zhenjiang.gov.cn/scjgj/ywydt/202603/63531e9562ee47cda608d1d706cc32d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