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四部门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工作部署,做好新增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和监管工作,3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工作会议,宣贯培训新规定、新政策,对下一步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文件精神;对《公告》目录范围内的5大类14个品种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许可证办理以及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落实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对许可和监管工作明确条线主抓、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

市局四级调研员万平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新增职责,要做好对各级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的分级分类培训,做到应知尽知。二是进一步厘清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条线注册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全面摸清底数。各县区局对辖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一本清账”,建立监管档案;四是注重协同配合。要注重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协同,取得全链条监管实效。

市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注册登记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食品科长、注册许可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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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scj.bengbu.gov.cn/xwzx/sjdt/141020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