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六禾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存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一案,已调查终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你单位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未依法报送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年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办理经营主体歇业备案,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之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交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桂北市监罚告〔2026〕20号
联系人:刘莉莉、吴晓婷 联系电话:0779-3183862
联系地址: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大道东沿线199号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scjdglj/tzgg/t273326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