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产品经营者的一封信_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产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产品经营者的一封信_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产品经营者的一封信_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产品经营者:

春耕备耕在即,为规范农资产品市场秩序,预防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发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农资产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农资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一、全市农资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对销售的化肥、农膜等产品质量负责。要做到“四确保”: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确保销售的农资产品质量合格;建立进货验收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建立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去向可追;正视并积极解决农民朋友的问题诉求,确保诚信经营。

二、全市农资产品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

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价签和价目表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增强防范意识。

要到有资质、有固定场所且信誉好的正规经销店购买。切不要贪图便宜,当遇到化肥等农资商品销售使用“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等情况时要明辨是非;目前化肥价格相对透明,但个别不法商家往往会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采取“忽悠团”,团购促销等手段,以低于市场上同类优质化肥的价格抢夺市场

四、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学会辨真识假。

正规厂家生产的化肥,其外包装规范、结实,印有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养分含量、净重厂名、厂址等信息,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掺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包装上还应标有生产许可证号,委托生产加工的化肥要同时标注委托方和生产方信息;假冒伪劣产品的包装一般较粗糙,包装袋信息标识不清,质量差,易破漏;要会看化肥粒度(或结晶状态)。质量好的化肥颗粒均匀,表面光滑,硬度好、不结块,溶解后沉淀较少,假劣肥料恰恰相反,化肥颗粒大小不均,粗糙,湿度大,易结块。

五、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留存购货证据。

要索要加盖经营单位公章且清楚记载购货时间、数量、等级、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的销售凭证,留存1-2袋未开封、包装完整的化肥,以便出现纠纷时与销售凭证一起作为证据和索赔依据。购买无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或执行标准的“三无”化肥或产品名称(包括产品说明)中带有高效、高产、神、灵、宝等不实、夸大性质的禁用语的化肥时应格外谨慎。

六、广大农民朋友如发现购买了假劣肥或施用肥后作物生长出现异常,应及时与化肥经营者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无法达成和解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在购买过程中遇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或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其他渠道向农业、市场、公安等部门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快速处理,切实保障农资产品市场秩序,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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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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