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现对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告诫如下:
一、深入学习《规定》内容,落实管理责任
各平台要明确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配备与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具体岗位职责,组织区域负责人、第三方合作服务商负责人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严禁“幽灵外卖”入驻
各平台要严格履行审查义务,确保所有入网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清晰、完整公示证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于线上线下不一致的“幽灵外卖”,必须依据《规定》第二十条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予以下线处理。同时,要主动向入网商户开展《规定》合规要求宣贯,确保主体责任传导到位。
三、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清理违规经营者
各平台要严格依照《规定》第十条要求,综合运用“一镜到底”视频核验、地理位置信息比对、电子证照校验等技术手段和实地核查方式,对入网经营者线下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等进行核验。核验不符,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不得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对平台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