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朋友:
消费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凝聚社会共识,强化企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提升消费品质,共同筑牢消费安全防线,现围绕缺陷消费品治理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质量底线,做主动担责的“生产者”
诚信是企业最宝贵的名片,主动担责不仅能赢得消费者信赖,更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缺陷产品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实行动态跟踪监测。一旦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应立即开展调查,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启动召回程序。
二、增强维权意识,做理性智慧的“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是市场的核心主体,也是缺陷召回制度的重要参与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在购买商品时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妥善留存购物凭证,密切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产品召回信息和消费警示。如发现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您的每一次反馈,都可能推动一次缺陷召回,为更多消费者免受损失贡献力量。
三、发挥协同作用,做社会共治的“推动者”
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发力的社会共治格局,是筑牢产品安全防线、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引导与自律管理,鼓励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义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缺陷召回政策,普及产品安全知识,曝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主动召回受尊重、隐瞒缺陷受谴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缺陷消费品召回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完善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等工作机制,强化消费品市场监督检查;对经调查确认存在缺陷的消费品,依法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对召回全过程及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同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消费安全底线。
让我们携手关注缺陷召回,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推动形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严格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贡献力量!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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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cjg.pingliang.gov.cn/gzdt/sjxw/art/2026/art_237e7950455f41d2a87b3c526b25fb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