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3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改验收,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验收移送单(编号:2026-34号)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加工使用散煤,违反《阜阳市散煤综合治理闭环管理机制》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目标任务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四、完成时限
2026年3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完善区、街道乡镇、村居级联防联控机制,将散煤排查纳入日常环境监管网络。
2.重点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商户进行排查,纠正并查处违规燃煤行为,引导商户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3.加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加工、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监督电话:0558-2151836,电子邮箱:FYSscgfk@126.com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