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领域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面
1.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线索:(1)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2)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或存在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1)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为谋取交易机会,通过给付“回扣”、开单提成、赠送财物、安排旅游或娱乐等方式,贿赂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2)医药机构对医疗服务效果、药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3)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
3.药品与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线索:(1)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或使用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2)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或未在岗履职的违规行为;(3)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如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违法行为。
(二)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方面
1.养老机构、公办福利机构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存在价格欺诈、质价不符、违规加收费用等违法行为;
2.利用私域直播、养生会所等渠道,假借“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商品或服务功效等违法行为;
3.向老年人虚假宣传、违规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违法行为;
4.养老服务相关经营者在产品销售、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其他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三)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1.学校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违法行为;
2.学校食堂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食材等违法行为;
3.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4.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方面
1.殡葬服务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2.殡葬领域经营主体存在垄断经营、商业贿赂、收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殡葬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在政府网站或民政局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信息不透明的行为。
(五)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面
1.外聘人员违规执法的;
2.外聘人员吃拿卡要、态度蛮横的;
3.外聘人员违规收费的。
(六)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方面
1.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2.物业服务企业未提供服务收取费用、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
3.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未清晰公示的行为。
(七)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方面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1)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2)违规争抢案件管辖权、越权办案,借异地办案谋取不正当利益;(3)违规对外地经营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2.趋利性执法问题线索:(1)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将罚款与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2)以罚代管、重罚轻管,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钓鱼执法;(3)借执法检查之机吃拿卡要、摊派费用、强制指定服务、违规收取赞助费。
3.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线索:(1)无法律法规依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2)无法定依据罚款、超范围罚款、随意顶格罚款、同案不同罚、重复处罚、小过重罚;(3)未经批准开展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计划检查、频繁扰企检查;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财物,违规处置查封物品。
(八)纠治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课外辅导收费高乱象方面
1.中小学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行为;
2.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相关单位或个人强制学生及家长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3.教辅材料销售、征订环节中存在的商业贿赂、收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存在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6.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过程中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九)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方面
1.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经营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等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违法行为;
2.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3.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4.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5.以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6.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方面
1.“幽灵外卖”问题。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租借或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资质造假问题。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3.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漏,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4.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不规范、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添加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问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以及伪造健康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方面
1.旅游景区及周边经营者未明码标价、虚假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旅游行业经营者存在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旅游行业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导游人员勾结经营者从事违法违规经营,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相关行为。
(十二)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方面
1.在市场交易、商品生产、提供经营性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实施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
2.组织策划传销,利用恐吓、威胁等黑恶手段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违法行为;
3.组织实施商业诋毁,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采取“夹带、掉包”等手段,恶意敲诈勒索商家的“职业索赔”行为;
5.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6.故意侵犯知识产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7.恶意实施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8.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3.举报邮箱及电话
(1)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面
邮箱:hsjjypjgk@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1
(2)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方面
邮箱:hgscjgjjjz@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3
(3)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邮箱:hgscjgcyk@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65
(4)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方面
邮箱:hgscjgjjjz@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3(5)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面
邮箱:94300693@qq.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98
(6)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方面
邮箱:hgscjgjjjz@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3
(7)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方面
邮箱:hgsjjzfjd@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92
(8)纠治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课外辅导收费高乱象方面
邮箱:hgscjgjjjz@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3
(9)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方面
邮箱:604059880@qq.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38
(10)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方面
邮箱:hgscjgcyk@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65
(11)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方面
邮箱:hgscjgjjjz@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13
(12)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方面
邮箱:hgsjjzfjd@163.com 联系电话:0713-812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