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改验收,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验收移送单(编号:2026-88号)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发现全市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食品加工作坊等普遍使用燃煤,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加工销售使用散煤,违反《阜阳市散煤综合治理闭环管理机制》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目标任务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加工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对加工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四、完成时限

2026年3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1.2025年界首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排查散煤销售企业1家,已依法取缔。

2.2025年排查散煤使用点60个,均已全部清理。

3.结合大气联防联控,常态化开展散煤销售和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监督电话:0558-2151836,电子邮箱:FYSscgfk@126.com。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amr.fy.gov.cn/Content/show/1291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