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
为规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业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活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送审稿,以下简称《磋商文件》)。
为切实防范《磋商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确保磋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公开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参与相关市场竞争的经营者、上下游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及潜在参与相关市场竞争的经营者。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围绕《磋商文件》中涉及资格条件、技术参数、评审标准、履约要求、保证金设置等核心条款,核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供应商参加本地采购活动、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实施差别待遇、设置不合理资质门槛、限定特定品牌或专利、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等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
请各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磋商文件》(送审稿),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反馈至我单位。同时,可同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明确意见建议、提出理由及修改建议,以便我单位精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文件修改完善工作。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6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
ordossa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单位/个人名称”);
三、相关说明
1.反馈意见需真实、客观、具体,明确指出《磋商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依据的,将优先予以研究采纳;
2.我单位将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将在后续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中予以说明;
3.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磋商文件》的公平竞争相关条款,不涉及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调整;
4.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我单位将依法予以保密。
附件:1.《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送审稿)
2.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
文章来源:https://scjdglj.ordos.gov.cn/zwgk_140666/fdzdgknr/tzgg_140671/202604/t20260401_3885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