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已正式发布并实施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新规要求,现就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变化提醒如下:
一、审核时间已延长
1.认证机构受理后,审核计划需提前3天上报国家认监委;
2.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审核间隔不得少于5天;
3.每个审核员全年现场审核总天数不得超过180天。
二、审核流程更严格
1.企业最高管理者应亲自参加首、末次会议;
2.审核组将重点访谈最高管理者;
3.最高管理者不熟悉组织自身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未亲自参与并推动QMS实施的,认证审核不予通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认证费用应由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直接支付;
2.因企业自身原因被暂停或撤销证书,需满一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认证,重新申请时,按初次认证对待;
3.暂停期限最长6个月,逾期未整改将撤销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无效,撤销后原证书编号永久废止。
四、给企业的三点建议
1.提前规划时间。结合审核员调配、现场审核等环节,预估从受理到取证至少需要15-20天,请提前申请,留足审核时间,千万不要等到用时再申请。
2.提高重视程度。最高管理者应亲自参与体系建设和运行,应对申请材料、运行记录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珍惜证书状态。应避免被动暂停或撤销,按时接受监督审核,及时处理不符合项,保持合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