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德州市城建拆迁有限公司、德州子其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德州医药集团总公司、山东胜能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德运弘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德州上医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益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喜乐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德州恒力大酒店、德州市陈庄砖瓦厂、德州食品一品扒鸡厂、德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德州肉类联合加工厂、德州无线电三厂、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德州方向机厂、德州机床厂、山东省德州印染厂、山东德州石油化工总厂、德州市陈庄砖瓦厂等18家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及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上述当事人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均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执法人员拨打企业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经营活动,无法通过登记住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8家企业登记状态均显示为“在营(开业)企业”,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经税务部门协查,上述企业均已注销税务登记或未进行税务登记;自2025年7月25日发布《关于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公告》至今,上述企业仍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相关信用修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上述当事人已涉嫌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行为,本局拟对德州市城建拆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dzscjg.dezhou.gov.cn/n47328638/n47328845/c9963186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