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旅游、研学等相关经营主体:
为保障中小学春秋假制度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守法经营
各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依法明码标价
各相关经营主体必须以显著方式公示商品或服务价格,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校外培训机构、研学机构应明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标准、退费规则;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宿等需清晰标明门票价格、客房类型、计价方式、额外付费项目等信息;交通运输、餐饮零售等行业应如实标注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欺诈
坚决杜绝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春秋假期间,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管、重点检查力度,聚焦校外培训机构、景区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研学服务等重点领域,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宣传资料等证据,及时通过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http://scjg.liaoyang.gov.cn/tzgg/20260422/7ad70bf7-5058-43d7-ad6e-32e26f848c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