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综合监管一分局、二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促进我市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氛围,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和交易秩序,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鄂市监网合函〔2026〕62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黄冈市内企业、外地驻黄冈企业及分支机构、境外驻黄冈企业及分支机构均可申报。本次活动对申报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布。
二、公布条件
申报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连续正常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企业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
四、公布程序
(一)申报(4月22日-5月31日)
申报企业依据上述公布范围、公布条件和公布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并于5月31日前登录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系统(https://scjg.hubei.gov.cn/hbnqi/findInspection/contractService),进入合同服务专区,选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栏目,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后提交营业执照核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审核。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便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
(二)受理(6月1日-6月20日)
1.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及住所地在本辖区的外地企业的申报,汇总本辖区受理情况,组织集中初审。请于6月20日前将拟推荐公布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和工作总结,以县(市、区)局名义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科(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市市场监管局313室,电话:0713-8123262)。
2.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及住所地在本地的外地企业的申报。
(三)评估(6月20日-6月27日)
此次申报企业的评估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对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情况进行归集、分析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的进入征信阶段,不合格的终止公布程序,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申报企业。
(四)征信(6月27日-7月13日)
1.通过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拟公布企业名单,征集社会各界对申报企业的意见。
2.由市市场监管局致函当地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税务、应急、法院等有关单位,了解申报企业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3.组织抽查,核实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
(五)公布(7月13日-7月20日)
1.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核查情况审定拟认定名单,正式发文公布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经企业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部分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参加湖北省第十八届(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是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推荐公布任务。
(二)严格公布标准。要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质量,不断提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信力。各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耐心细致地指导和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坚决杜绝以虚假合同信用信息参与申报的行为,并注意加强对申报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布企业的动态监管。对社会公众举报、日常监管发现申报推荐企业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合同失信行为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对经核实存在严重失信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撤销其公布资格。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要把申报推荐工作与信用分类监管、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以及建立公布活动长效机制等工作相结合,指导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整体提升活动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附件:
附件1.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拟推荐公布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2.黄冈市2024—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企业申报填写说明.doc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