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泾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持续开展安全检查,以“监管+普法”的理念,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管。严查销售“三无”、不符合国家标准、无3C认证等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完善进销货台账等。严查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重点核查商户是否存在违规解除车辆限速、改装车辆动力系统等违法违规操作。今年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单位91家次。

持续加强质量安全宣传。结合“3.15”等重要节点,向群众发放《致广大低速电动车消费者的一封信》1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和选购正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有效辨别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安全隐患防范意识。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上门宣传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标,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场流通,督促销售单位负责人严格开展进货查验制度。

下一步,泾县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销售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

文章来源:https://amr.xuancheng.gov.cn/News/show/1708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