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正值春夏交替之际,气温回升、湿度加大,食物易变质滋生细菌,食源性疾病风险升高。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提示:
一、食材选购,正规渠道
请选择在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生鲜店等采购。选购生鲜肉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冷链产品关注储存条件,不买来源不明、无证摊贩食品。保留购物凭证,便于维权。
二、外出就餐,认准资质
请选择到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用餐,远离无证小店与流动摊贩。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河豚、生食类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主动使用公勺公筷,按需点餐、剩菜打包,杜绝餐饮浪费,不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三、网络订餐,谨慎下单
请通过正规外卖平台订餐,优先选择有实体门店、口碑良好、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商家。收货时检查食安封签、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常温存放。
四、居家聚餐,科学饮食
加工食材时,请注意生肉、水产与熟食、蔬菜分开使用刀具、砧板、容器,避免交叉污染;食材彻底烧熟煮透,隔夜熟食食用前中心温度≥70°C彻底加热,室温下熟食存放不超过2小时;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外购熟食、打包餐食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变质、有异味应立即丢弃,切勿食用。
五、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 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口:依法查验供货者主体资质、食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并做好记录。
2. 严格保障食品贮存条件:确保所售食品的贮存环境符合相关温度、湿度等要求,销售散装食品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防范低温奶、豆制品、凉菜等高危易腐食品及冷冻食品出现“脱冷”现象。
3. 严格销售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或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严格规范现场制售行为:必须按照食品原料生、熟、荤、素特性分开存放,不得混用不同品类的食品原料清洗池,尽量缩短成品和半成品在常温环境的存放时间,餐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
5. 严禁销售不安全食品:不得购进、销售或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严禁食品虚假宣传:不得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7. 严禁违规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得使用“生鲜灯”等违规照明设施,不得在活鱼运输、暂养、销售等环节使用丁香酚、甲盐等未经国家批准的麻醉剂,不得向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酒类。
六、消费维权:及时举报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食品采购中,请主动索要并留存购物小票、发票、订单截图等凭证。若发现无证经营、卫生脏乱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使用违禁物质、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就医,保留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