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实施以来,铁岭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公司法各项规定,统筹抓好政策宣传解读、登记服务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各项工作,新规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全市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行为呈现积极转变,创业投资更趋理性审慎,市场发展稳定性显著增强。
一是注册资本规模全面回归合理区间。公司法明确注册资本五年认缴期限刚性规定,从制度源头引导经营主体摒弃脱离经营实际的大额注册资本登记行为,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出资能力审慎确定注册资本规模。据统计,2024年全市新登记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平均注册资本153万元,较2023年的339.37万元下降54.9%;2025年平均注册资本148.6万元,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扭转了以往盲目追求大额注册资本的非理性倾向,推动注册资本认缴回归制度本源。
二是经营主体创业投资行为更趋务实。铁岭市各级登记机构通过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宣讲、官方平台政策解读、入企走访指导等多种渠道,持续深化公司法宣传普及,经营主体对注册资本对应的法律责任、信用内涵认知不断深化,逐步摒弃“注册资本越高企业实力越强”的认知误区,创业投资决策更加贴合实体经济发展实际。2025年,全市新登记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中,注册资本超500万元的企业占比从2023年的7.5%降至3.2%,大额认缴注册行为大幅减少,经营主体创业投资逐步从“重规模”向“重实效”转变,创业活力释放更具质量和可持续性。
三是市场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源头防控。注册资本认缴行为的理性回归,从源头降低了企业因认缴不实、到期无法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有效压缩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行为的滋生空间,切实防范化解市场交易信用风险,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营造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铁岭市各级登记机构在落实公司法过程中,持续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帮办指导等便民利企举措,市场准入便利度稳步提升,以制度规范护航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及配套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存量企业出资期限调整的指导服务工作,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和信用监管,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理性投资,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http://scjg.tieling.gov.cn/tlgsj/gsyw/202604301430276399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