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部门内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内部联合抽查和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根据《2026年邢台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2.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3.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检查;

4.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5.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6.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7.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202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经营主体。

(二)抽取比例(数量)

投资类公司按50%随机抽取。

印刷行业、拥有专利等经营主体按5%随机抽取。

各类市场(花鸟鱼虫、宠物、古玩、农贸等)、拍卖企业、商标代理机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单位等按10%随机抽取。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1%随机抽取;“三品一械”广告主按20%随机抽取。

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按3%随机抽取;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按1户抽取。

(三)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本次双随机抽查是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对本次抽查涉及的企业按照风险等级越高抽取比例越高的原则随机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市局通过“省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检查对象,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分批次派发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二)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局检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通过“省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三)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各组执法人员要做好查前准备,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相关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要严格落实“入企扫码”,按照抽查事项对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一次性检查。

(四)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省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对非经营主体也要按照要求在相应网站公示检查结果。

(五)做好后续处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省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形成闭环。对超期录入、未录入检查结果以及未按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的,市局将适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跟踪督导,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此次抽查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县级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

(二)强化抽查质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检查任务和执法检查力量,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抽查结束后,市局将视情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回访,回访情况将适时通报。

(三)严格检查纪律。各级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四)提升服务意识。各级要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

检查过程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要贯彻柔性监管要求,依法审慎

做好后续问题处置。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五)做好情况反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邢台市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部门内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连同附件表格,于2026年12月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文章来源:https://scjg.xingtai.gov.cn/index.php?m=article&a=view&id=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