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湘味餐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由本分局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分局拟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2025年11月9日本分局收到举报材料,称你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经查,本分局于2025年12月04日分别向当事人两名股东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送了《协助调查函》桂南市监协查〔2025〕90001号和90002号,依据公安机关复函,确认了当事人两名股东户口依法注销时间,举报内容属实;经调查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登记机关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刊登公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本分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撤销当事人于2018年12月04日办理的变更登记和2019年12月18日办理的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罗天圻、符春燕,联系电话:0771-5351056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秀山风景区区分局

2026年05月09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nanning.gov.cn/xxgk/tzgg_6596/t6620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