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通知》(苏市监食生函〔2026〕87号)统一部署,我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酒类市场治理,严厉打击酒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重点内容
本次重点征集以下五类酒类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一)制售假酒等问题线索: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掺假掺杂等问题线索:使用食用酒精、食品用香精香料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非谷物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两超一非”等问题线索: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假冒侵权等问题线索: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虚假商业营销等问题线索:在产品营销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商业营销;把非固态法白酒、调香白酒(配制酒)宣传为固态法白酒等对产品进行虚假商业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举报:0527-12315。
(二)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或使用12315小程序(长按二维码点击进入识别小程序);
(三)来信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30号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23800
文章来源:https://scjgj.suqian.gov.cn/sgsglj/tzgg/202605/04fb671e17634d1fb19c181b609c7cd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