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进行排查核对,发现部分特种设备符合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条件。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关于“特种设备已报废、迁移、拆除或者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经现场核实后,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相关特种设备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规定,经我局核实,拟对已报废、迁移、拆除或者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的359台(套)锅炉(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
请有关单位(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咨询电话0594-2263118)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将予以注销,原发放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的特种设备如需要使用,必须申报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如违规投入使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三亭街193号,联系电话:0594-2651390。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359台(套)锅炉清单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putian.gov.cn/xxgk/tzgg/202605/t20260515_22165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