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问题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通告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特种设备目录》所列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行为线索: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或超许可范围从事上述活动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或超许可范围充装;气瓶充装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在用气瓶使用登记,充装超期未检钢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翻新或报废气瓶。
(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保,电梯维护保养存在无资质、资质挂靠等情况,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或分包,虚假维保,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四)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的特种设备;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六)擅自重新启用报停特种设备或者启封、使用被查封的特种设备。
(七)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八)未按规定对安全附件、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缺少、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九)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书,而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
(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安全总监、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
(十一)未经核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以及无损检测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超范围检验检测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十二)瞒报、谎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及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12315、12345。
(二)信件举报:来信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西路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427000。
(三)现场举报:群众可直接前往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当面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实举报,我们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核查处置。对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