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保障经营主体合法信用权益,避免因逾期未报导致失信风险,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明确年报对象,做到应报尽报
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依法公示2025年度报告。已办理歇业备案或处于停业状态但未注销的经营主体,也须按期完成年报公示,不得漏报、迟报、不报。
二、严守申报时限,杜绝逾期失信
2025年度年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当前剩余申报时间有限。逾期未报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公示,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经营活动。连续两年未年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严重影响市场准入及正常经营资格。
三、认准官方渠道,警惕代办诈骗
年报公示全程免费,市场监管部门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年报相关费用,任何以“年报收费”、“加急代办”、“异常清除”等名义收费均属诈骗。
官方申报渠道:
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https://scjgj-gsxt.qinghai.gov.cn)填报;
移动端:关注“青海市场监管”“西宁市场监管”公众号,通过年报入口填报。
请各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不明二维码,不泄露企业及个人私密信息、不私下转账缴费,不轻信虚假承诺。遇可疑情况,请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若涉嫌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四、如实规范填报,筑牢信用基础
各经营主体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瞒报错报。请准确填报经营地址、资产状况、股东出资等关键信息。6月30日前可自主修改已提交的年报信息。存在往期年报未报送情况的,须先补报历史年报,再填报本年度报告。
请各经营主体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尽早完成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系统拥堵。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欢迎联系辖区市场监管局咨询,我们将全程提供指导服务。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请各经营主体按时完成年报公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xining.gov.cn/sy/tzgg/202605/t20260519_234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