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应对旅游市场虚假宣传问题,在中国旅游节到来之际,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宣城市旅游市场虚假宣传维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指南》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旅游消费市场持续升温,线上线下旅游推广渠道日益繁杂,部分不良旅游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害游客合法权益。为帮助广大游客精准识别旅游市场虚假宣传行为,高效依法维权,特制定本《指南》。

二、虚假宣传的常见情形

《指南》明确,旅游市场虚假宣传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类:

(一)旅游线路类。包括夸大线路特色,如宣称“纯玩无购物”实际存在强制购物或隐性消费;虚构行程亮点,如“全程豪华景点”实际仅远眺或替换为低质景点;虚假承诺行程时长,如“5天4晚深度游”含往返交通时间,有效游玩不足3天。

(二)住宿餐饮类。包括夸大住宿标准,如宣称“五星酒店”实际为未挂牌普通旅馆或距离景区极远;发布过度美化不实照片;虚构餐饮品质,如“海鲜大餐”实际为普通团餐;隐瞒住宿餐饮附加条件。

(三)服务标准类。包括虚构导游资质,如“金牌导游”实际为无资质人员;夸大服务保障,如“24小时专车接送”实际无响应或严重延误;隐瞒服务限制,如“无强制消费”实际存在变相强制消费。

(四)价格优惠类。包括以“低价秒杀”“买一送一”为诱饵,实际需额外缴纳高额费用;虚构优惠福利,如“报名即送豪华大礼包”实际为廉价小礼品;隐瞒价格陷阱,如“全程无自费”实际景区内小交通、娱乐项目均需自费。

三、证据留存要求

《指南》强调,及时全面留存证据是维权的基础。消费者应重点保存以下证据:

(一)宣传证据:旅游推广页面截图或录屏,包括短视频、朋友圈、APP详情页等,需保留发布时间及发布主体信息。

(二)交易证据:旅游合同、协议(重点核对行程、服务标准、价格、退费条款),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发票)。

(三)沟通证据:与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尤其商家承诺与实际服务不符的表述。

(四)辅助证据:行程中实景照片、视频,导游资质证明,损失证明,同行游客证言等。

四、维权流程

《指南》按照“协商沟通、平台投诉、行政举报、司法诉讼”四个步骤指引消费者依法维权:

(一)协商沟通。消费者应首先与旅行社或导游联系,指出虚假宣传事实,依据证据提出退费、赔偿等合理诉求,并留存沟通记录。

(二)平台投诉。通过旅游APP、短视频平台、微信社群等渠道推广的,可向平台投诉,要求介入管控商家账号、协助维权。

(三)行政举报。协商或平台投诉无果的,可向以下部门举报:文化和旅游部门(12301旅游服务热线),负责查处旅行社及导游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或全国12315平台),负责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110),负责查处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

(四)司法诉讼。涉及金额较大或商家拒不担责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消费者可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诉讼,并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申请法律援助。

五、防范提示与注意事项

《指南》提醒广大游客:不贪低价,不信夸大承诺,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并仔细核对条款,核查旅行社资质,行程中理性消费。同时注意维权时效(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理性维权,抱团维权,留存维权过程记录。

常用维权热线:12345(市长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01(旅游服务热线)、110(报警)。

本《指南》由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旨在帮助广大游客认清虚假宣传陷阱,掌握科学维权方法,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amr.xuancheng.gov.cn/News/show/171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