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6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于5月18启动,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规定,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申报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第一次申报和符合越级申报情形的的经营主体。
2.续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申报原等级和公示满一个会计年度后申报高一个等级的经营主体。
《办法》第六条 安徽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自愿申报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特别提示:
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守重”企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
(2)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规范;
(3)订立合同符合诚信原则,没有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
(4)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约行为;
(5)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企业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
(6)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经营效益好,社会信誉高;
(7)同意将本企业申报期内合同信用相关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8)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合同范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
2.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的;
(2)主要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
(3)面临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其他重大经营风险的情形;
(5)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
2024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特别提示:
1.新申报、续报申报安徽省A级“守重”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2.新申报安徽省AA级“守重”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在全市同行业中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或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在上报时须提供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市同行业中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相关材料说明 (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新申报安徽省AAA级“守重”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或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在上报时须提供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续报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的,A级升AA级、AA级升 AAA级;AA级续报AA级,AAA级续报AAA级,符合条件的无需另行提供说明材料,如提供说明材料优先推荐。
4.申报2026年度安徽省“守重”公示活动的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和途径
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进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企业在窗口期内申报,正式提交经审核机关初审后,不符合要求可对退回的申报资料进行修改、补充重新提交。申报窗口期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未申报的企业不再接受申请,已申报的企业无法在平台系统里修改和补充资料。
三、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通过“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填报和上传以下资料:
1.《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书》和《公示承诺书》;
2.《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特别提示:
申报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确定;申报A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市级核实确定;申报AA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择优推荐,市级初审,省级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A、AA、AAA级“守重”企业,11月15日前分别由县级、市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咨询服务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3033183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3016197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7011993
广德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6033576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4039845
泾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5100823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8158961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8021037
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3022591
市现代产业园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3-3365001
附件:
1.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2.平台操作手册
3.企业端平台操作视频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