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及自治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使用安全治理工作部署,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百色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填报自查清单
各场车使用单位须对照《场车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清单》,逐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自查发现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用设备,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严格落实“三无一违”整治,严守安全底线
严禁使用无使用登记证、无检验合格报告、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场车,严禁违章操作、超速超载、酒后作业、无证驾驶、带病运行等行为。对“三无一违”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全员覆盖警示教育,张贴叉车安全海报
各单位必须常态化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事故案例学习,利用晨会、班前会开展每日安全提醒。叉车安全海报(海报样式详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须张贴至车间、厂区、作业岗位,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岗位责任
1.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
2.规范设备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警示装置完好有效。
3.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总监、安全员履职能力考核,确保关键岗位履职到位。
五、加快智慧监管与设备升级
按要求完成广西特种设备云服务一体化平台场车信息全量录入、动态更新。鼓励叉车加装主动防撞、司机状态感知、安全带检测、转弯限速、电子围栏、超速报警等智能模块,构建“人防+技防”安全体系。
六、规范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租赁叉车:承租方、出租方、园区管理方明确安全职责,严禁出租、使用无证无检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严防超速、制动失效、无证驾驶、临水临崖防护缺失、极端天气违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