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永富家电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我局依法对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查,迎江区人社局书面回复以上当事人社保缴纳情况均为“未开户”、“0人参保”;迎江区税务局书面回复以上当事人税务情况均为“未开户、未报税”;迎江区人民法院书面回复以上当事人在所在地均无法院案件。
案件办理期间,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向以上当事人邮寄了两次《询问通知书》,所发两次邮件均被退回,退回原因均为“原址查无此人”。执法人员通过企业登记注册电话联系,并会同属地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至案件调查终结时,以上当事人均未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信用修复。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以上117家企业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庆市监迎罚告〔2026〕1号1-117)(见附件2)以公告方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翔宇、汪益磊 联系电话:0556-5510060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23号枞阳门商场F1层
附件1: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安庆市永富家电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名单.xlsx
附件2: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庆市监迎罚告〔2026〕1号1-117).docx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