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建拆迁有限公司、德州子其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德州医药集团总公司、山东胜能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德运弘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德州上医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益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喜乐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德州恒力大酒店、德州市陈庄砖瓦厂、德州食品一品扒鸡厂、德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德州肉类联合加工厂、德州无线电三厂、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德州方向机厂、德州机床厂、山东省德州印染厂、山东德州石油化工总厂、德州市陈庄砖瓦厂等18家企业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拨打企业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均显示为“在营(开业)企业”,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经税务部门协查,均不存在欠税情形;自2025年7月25日本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公告》至今,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相关信用修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上述18家企业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行为。
2026年4月16日,我局在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发布《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上述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德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德城区、陵城区、临邑县、平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dzscjg.dezhou.gov.cn/n47328638/n47328799/c10033208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