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抽查工作安排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采取“省级统一抽取,省市分级实施”方式。在所有抽查对象中,选取15%的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其余机构按照属地分配给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各市区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检查组由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随机安排2名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由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负责选派。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于2026年10月底完成所有机构现场检查。
(一)自查自纠。各机构参考《2026年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1),重点自查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等内容进行自查,并自行整改。
(二)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在现场检查前24小时内告知被检查机构,被检查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逃避现场检查。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的,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应选派监管人员协助检查;由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的,属地局要统筹安排监管人员,合理规划时间,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现场检查工作。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约谈纠正、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工作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填写案件线索移交单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三)信息报送。各市区局每月28日前报送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案件统计表(附件3),立案调查机构处罚结果于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附件4),10月15日前报送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分析和工作建议等),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要按照“双公示”要求,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归集至机构信用档案,通过国家机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依法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展现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规范现场检查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积极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规范与发展”年工作要求,立足监管实际,充分依托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结果,深入宣传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入驻“秦质享”平台,开展“合规微课堂”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协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共治氛围。
附件:1.202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自查表
2.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3.监督抽查案件统计表
4.案件报送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snamr.shaanxi.gov.cn/zfxxgk/zfxxgkzl/zc/tzgg/202606/t20260601_3643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