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好运来食品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4月28日对莆田市荔城区芦圣缘水果店(个体工商户)在“拼多多”平台上网店“芦圣缘”水果罐头销售的糖水龙眼罐头(生产日期2025年8月28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糖水龙眼罐头标称生产者名称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好运来食品厂。因本局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抽样单编号:GBJ25000000004532447ZX)、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GBJ25000000004532447ZX)、检验报告(No:GCJ26008274),请你厂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濠浦社区三亭街193号
联系人:叶寅青、何志成 联系电话:0594-2600016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scjgj.putian.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05_22192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