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高考将至,为确保考试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就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住宿、餐饮、药品、医疗器械、中高考相关文具用品等销售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留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https://sgj.nc.gov.cn/ncsgj/tztg/202606/b29773935be54f39b793e8d6ab0eca8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