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及制售假劣肉制品

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公告

维护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和制售假劣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幽灵外卖”及资质不实。网络餐饮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含小经营店登记证)或许可证过期、租借、伪造资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平台公示资质、实体门面、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牌不一致。

2.加工场所环境不达标。网络餐饮经营场所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地面油污严重;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缺失或失效;食品处理区与生活区混用,未配备必要清洗消毒设施。

3.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网络餐饮经营单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伪造上岗。

4.食材采购管理违规。网络餐饮经营者采购使用三无、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食材;未按规定留存采购票据、供货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5.包装配送存在安全隐患。网络餐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及包装材料,未落实索证索票溯源管理;外卖未封口、配送箱(包)未定期清洁消毒。

6.特殊业态标识缺失。无堂食仅做外卖且不持续提供自提服务的入网商户,外卖平台店铺显著位置未标注“无堂食”标识。

7.第三方平台责任悬空。网络餐饮平台未对入网商家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发现违规未履行报告、停止平台服务义务。

8.其他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肉制品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等资质,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贮存活动。

2.原料肉来源不合规。肉制品生产小作坊、餐饮门店、经营市场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原料肉。

3.以假充好欺诈销售。肉制品经营者以普通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低价肉冒充高价肉、预制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

4.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肉制品经营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配料表与实际投料不符。

5.冷库贮存管理乱象。经营性食品冷库贮存来源不明、检疫不合格、过期肉制品;冷藏冷冻温度不达标、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6.餐饮单位违规使用。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集体用餐单位等,使用无合格证明、不合格原料肉,存在肉制品掺假售假行为。

7.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0398-12315。

(二)网络: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客户端搜索“12315”小程序提交线索。

文章来源:http://scjg.smx.gov.cn/462/2026/6/2266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