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项目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三)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格要求

代理机构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进行实名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代理等事项。

三、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四、服务取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单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请合理报价。

五、选择标准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比选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按照评分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文件总页数不超过200页。一份胶装成册。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 递交时间:2026年6月22日17时前(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11号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楼303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471-6678193

附件:

招标代理公告发布__公开招标代理公司

评分标准.docx

文章来源:http://scjgj.huhhot.gov.cn/gsgg/tzgg/202606/t20260615_2013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