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广大群众财产安全予以保护的目的,为了对金融风险展开防范并加以化解, 致力于规范辖区之内广告经营发布的秩序, 为维护平稳且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防范非法集资广告作出如下提示:
一、要严格遵守经营的底线, 坚决禁止违规去发布涉及集资类的广告。各类的市场主体、广告经营主体, 在开展广告从设计、制作, 再到代理、发布的全流程业务时, 都必须严格守住法律的红线。除了国家法定许可的情形之外, 要严禁去发布任何和非法集资相关的广告内容;对于广告文案、海报、短视频、社群宣传等等所有的宣传载体, 都不可以使用“高息回报”“保本保收益”“零风险投资”“稳赚无忧”等具有诱导性的话术, 不可以采用承诺还本付息、分红返利、股权收益等这样的方式, 变相地朝着社会公众进行吸纳资金。
二、压制审核职责, 紧紧把住广告内容进入准许关卡,, 广告经营者, 以及广告发布者, 可以还有自媒体运营主体, 都必定要全面施行广告内容审查核对验证责任, 在承接商业广告之前, 严谨核对企业资质, 还有经营许可, 以及金融备案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对于资质手续不完备, 宣传内容违反规定, 带有集资募资性质的广告业务, 一概都不予以承接, 不予以制作, 不予以投放, 不予以推广, 从根源处截断非法集资宣传传播途径。
三、着重关注重点领域, 杜绝虚假且浮夸的投资宣传。聚焦投资理财、财富管理、养老康养、股权众筹、房地产、文旅项目这六大非法集资风险高发领域, 相关经营主体发布广告时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客观、准确。严禁虚构项目收益情况、夸大投资前景、隐瞒投资风险;所有带有投资回报、收益分红预期的招商、投融资类广告, 必须醒目地标注投资风险提示, 明确权责划分, 以此保障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