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要对全县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此行动是在市局领导之下进行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经营行为。
检查的对象是全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聚焦于群众反应强烈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 重点核查企业药品采购资质, 核查进货查验记录, 核查购销票据留存情况, 严厉查处从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购进药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销售回收药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 以此确保药品来源具有可追溯性, 确保药品去向能够可查。二是着重检查, 常用药品、慢性病用药、急救药品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严厉查处在哄抬物价之中、价格欺诈之时以及虚构原价之上、不按规定标示价格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以此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三是重点排查, 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而引导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四点, 是要全方位地排查药品宣传资料, 以及店内海报, 还有线上推广内容, 予以严厉打击夸大药品功效, 以及虚假承诺治疗效果, 并且利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以此来净化药品市场宣传环境。
在检查进程当中, 执法人员秉持“检查跟指导同等重要、查处和规范相互结合”这样的原则, 面对所发现的轻微问题, 当场就责令进行整改;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依照法律规定严肃地予以查处, 并且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限定日期完成整改。与此同时, 执法人员朝着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 引导企业强化守法经营的意识, 自觉地规范经营行为。
接下来, 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持续加大药品零售市场监管的力度,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展开“回头看”, 避免问题再次出现;与此同时, 畅通投诉举报的渠道, 激励群众参与监督, 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 依靠严格监管、强力执法筑牢药品安全的防线,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以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