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生产运营的秩序, 严厉打击制造售卖假饮料、假冒侵权、虚假营销这类违法行径, 切实保障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全市范围内的《关于展开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通知》,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乱纪的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来生产假酒, 于黑窝点非法制售假酒, 在黑作坊非法做这类事, 非法印制假冒酒类包装材料及标识, 还参与造假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存在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即, 用食用酒精进行勾兑, 以此冒充固态法白酒, 还有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 以葡萄汁来冒充无醇葡萄酒, 用由薯类、糖蜜等得来的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

(三)白酒类的产品, 存在超出规定范围, 超出限定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并非食用物质等, 这一系列“两超一非”违法, 犯罪的线索。

(四)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 这些属于违法犯罪线索。

(五)酒精度存在被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犯罪线索, 原料也有此类情况, 年份同样如此, 工艺也可能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犯罪线索, 等级也不例外, 在酒类营销宣传里, 还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借着“特供”“储备”“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名义进行虚假营销。

(六)酒类产品于网络销售里, 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之商品, 有虚假宣传之情形, 会发布违法广告, 直播带货呈现违法违规营销状况, 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审核管理责任, 这些皆为违法犯罪线索。

(七)带有违法犯罪线索的情况有, 散装酒没有按照规定去真实标注信息, 还违规贮存销售,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采购, 使用假冒伪劣酒类, 醇基燃料与散装酒混存混放。

(八)给那涉及酒类违法犯罪行径的一系列行为, 诸如生产方面、仓储方面、运输方面、邮寄方面、包材印制方面等,提供便利状况的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三、线索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45、12315

(二)可通过在网络上进行举报, 具体有全国12315平台, 其网址为www.12315.cn, 还有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

(三)各个市, 各县区(开发区所示区域范围), 市场监管相关部门, 都能够对举报予以受理, 这是线下进行举报的情况。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被欢迎积极去提供线索, 我们针对线索提供人以及线索内容会严格地保密, 会依法去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对于有效线索会及时核查并且处置, 还会回应社会关切。

(二)要让举报线索具备真实、客观而且具体这些特性, 得详细去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以及发生的地点, 关于涉事的主体, 还有主要的事实, 相关的证据以及联系方式, 借此才能够快速地针对其进行核查办理。

(三)对于那些凭借虚构情况、恶意诬陷他人的行为, 会依照法律去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已经核查被证实是真实无误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按照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