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深度贯彻, 落实党中央对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 凭借持续并且深入的方式, 整治群众身边所存在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 以进一步通过重拳出击的手段, 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的黑恶势力, 依靠全力维护行为, 保障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借助不断提升的举措, 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此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这类黑恶势力十分危险, 其存在会对政治安全进行威胁, 尤其是对制度安全、政权安全造成威胁, 并且还会朝着政治领域进行渗透。

(二)有着“村霸”“乡霸”之称的黑恶犯罪这方面线索, 其表现形式为, 其一, 借助暴力、威胁、欺骗、贿选等手段, 对基层组织选举进行干预, 进而扶植代理人;其二, 将集体资产予以侵占, 通过非法行为骗取国家颁布的项目之资金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其三, 在乡里肆意横行, 或者凭借家族、宗族势力, 对百姓展开欺压与残害行动;其四, 于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进程当中, 采取强取豪夺、强拆强占举措, 又或者聚集众人对集体项目建设以及资源开发造成影响并予以阻挠;其五, 在某一处称霸, 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矿霸”黑恶犯罪线索, 其表现形式如下: 其一, 于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此类自然资源领域, 开展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江砂河砂这般的违法犯罪行径;其二, 凭借暴力手段去垄断交易市场、强买强卖、打压竞争对手、驱赶合法开采人员;其三, 纠合社会闲散人员或者前科人员, 施行暴力拆迁、恶意竞标等举动, 以此扰乱矿砂市场秩序, 进而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街霸”黑恶犯罪线索, 其表现形式为, 其一, 在人员异常密集的场所、极为繁华热闹的地带等区域, 进行拉帮结伙的行为, 肆意寻衅滋事, 毫无缘由地打架斗殴, 狂妄地称王称霸, 进而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其二, 施行强拿硬要的行径, 蓄意进行故意伤害, 采用敲诈勒索等手段,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线索为, “市霸”黑恶犯罪方面的。其表现形式有, 在领域极为多样的行业当中, 像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这类, 出现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包括欺行霸市, 还有强买强卖的行径, 甚至展开敲诈勒索, 实施暴力拆迁之举, 进行煽动闹事的行为, 干扰破坏重点项目建设, 随意去欺压百姓, 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还有进场费, 凭借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

(六)有着操纵行为, 从事经营“黄赌毒”活动, 插手民间纠纷事宜, 充当那所谓“地下执法队”角色, 参与非法高利放贷行为, 进行暴力讨债举动的黑恶势力。

(七)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存在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八)对那些纵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党员干部, 对那些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公职人员, 其行为是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 其行径是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九)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之人所检举的内容, 揭发出来的情况, 提供的线索要尽可能详实, 这其中可以涵盖被举报者的姓名, 其联系电话, 还有户籍等方面的基本状况, 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 地点,经过以及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详细内容, 另外还包括有物证, 书证, 录音录像等作为证据的材料。

(二)那些进行举报的人, 要对检举这一行为负责, 要对揭发这一行动负责, 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不能去虚构事实, 不能去夸大事实, 绝不能故意去捏造事实, 更不能去诬告陷害他人, 要是有人故意去捏造事实, 并且诬告陷害他人, 那么将会依照法律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是检举, 凡是揭发, 黑恶犯罪线索经核查证明确实是真的, 公安机关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对于进行举报或者递送线索之人, 公安机关会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 并依据法律加以保护;要是存在打击报复举报者的情况, 必定坚决按照法律从严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