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服务民生、护航消费”当作宗旨, 聚焦重点商品, 这些重点商品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关联, 聚焦重点领域以及重点行业, 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 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现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辽源市龙山区某灯饰城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案
2026年3月,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 在现场展开检查, 发现当事人所经营的某一款LED灯, 没有通过3C认证, 涉案的灯具一共有13只。经过调查, 涉案灯具购进的时间比较长, 没有留存购进票据, 没办法说明购进价格, 也无法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当事人马上改正, 并且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辽源市龙山区某灯饰商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案
2026年3月,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里的执法人员, 在现场进行检查之际, 察觉当事人所经营的三款LED灯, 并未经过3C认证, 涉案的灯具一共有14只。经过查证, 该批没有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灯具, 是在2025年3月12日, 于长春市西四马路某处灯饰批发城被购进的, 货值金额为120.00元, 不存在强制性产品认证, 而且未曾售出。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当事人马上改正, 并且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辽源市龙山区某灯具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案
2026年4月, 辽源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 察觉到当事人所经营的由广东省中山市某电器照明厂生产的固定式灯具, 其型号为OFHXZ - LED吸顶灯, 有2个, 并未经过3C认证。经过调查得知, 该批没有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灯具, 是在2026年3月于沈阳市某灯具城购进的, 总共进了2台, 每台进价是119.00元, 且尚未售出。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当事人马上改正, 并且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辽源市龙山区某灯饰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案
4月, 2026年, 于辽源市,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期间, 察觉到当事人所经营的某一款式LED灯, 未曾经过3C认证, 涉案的灯具总计有6只。经由调查得知, 该一批次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灯具,是于2026年初, 分别在沈阳市的某灯具城、长春市的某批发城、哈尔滨的某灯饰城购进的, 总共购进了6台, 在被查获的时候, 均没有实现销售。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当事人马上进行改正, 并施加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在于, 按照国家规定, 灯具要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并且要标注认证标志, 才能够出厂, 才可以销售, 才能够进口, 又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当中得以使用, 消费者去选购灯具的时候, 应该认准标注着“CCC”标志的灯具产品, 没有经过认证的灯具, 有可能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 像是电气短路、火灾风险等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这类案件, 能够防止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 有助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促进行业实现健康发展, 增强生产商、销售商的法律意识, 推动企业主动去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此类案件不光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更是对市场规范、消费者保护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
初审:康 伟 复审:杨宇航 终审:苑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