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计标院,各经营主体:
为了深入地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以及《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还有《武汉市关于推进新时代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的精神, 依据《“武汉精品”认定管理办法》, 市局作出决定, 要开展第二届“武汉精品”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武汉精品”具有产品、服务以及工程这三大类别所涵盖的范围, 重点围绕我市“965”现代产业体系当中, 具有质量标准先进的, 竞争优势明显、独具较高创新能力与良好社会信誉特点的项目, 已进行首届“武汉精品”认定工序, 获得相关成果的东西, 可以是获认定的产品、服务、工程此三者, 并明确规定该三者不再参与第二届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按照自愿这个准则, 进行填报第二届“武汉精品”的那些经营主体, 以及其相关的产品、服务、工程, 都必须要符合《“武汉精品”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首要的是要符合下面这些基本条件:
1.依法在武汉市独立注册设立;
2.具有合法有效的自主注册商标;
3.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产业、环保政策;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执行标准、关键性指标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6.应有三年以上的连续生产经营活动,且质量长期稳定。
(二)不予受理情形
在最近的三年范围之内, 要是经营主体存在下面这些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种情况, 那么就不会对“武汉精品”申报给予受理。
1.应获得行政许可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未获得的;
2.有连续两年监督抽查或出口检验不合格记录的;
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出现安全问题, 出现环保问题, 或者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或者有重大质量问题投诉, 经核查确实情况属实, 以及申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 在交付之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出现重大环保事故的(申报经营主体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报告)。
4.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工作机构
市局组建了“武汉精品”认定委员会, 简称为“认定委员会”, 其职责是负责“武汉精品”认定方面的组织领导事宜。那认定委员会又下设了办公室以及秘书处, 办公室设置在市局质量发展处, 承担的工作有, 认定委员会的组织之事、协调之事、管理之事与监督之事, 还要去指导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达成认定评审工作;秘书处设在市计量标准质量研究院, 负责的是技术衔接工作以及指导协调第三方机构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四、报送要求
经营主体若符合条件, 会遵照自愿自主原则进行申报, 于规定日期借助申报系统去填写《第二届“武汉精品”认定申报表》(此表为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性材料。各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会组织力量, 针对辖区以内申报主体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展开初审工作, 进而提出推荐意见, 再填写《第二届“武汉精品”申报推荐汇总表》(该表是附件2), 将纸质盖章材料经由“汉检链”平台报送至认定委员会秘书处。
经营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各个区的市场监管局, 严格依照时间方面的要求, 在7月3日之前, 于“汉检链”平台, 完成了申报推荐工作。
五、有关事宜
(一)“武汉精品”申报系统地址:http://59.173.98.172:9191/boutique/index。申请材料电子版在“汉检链”平台网站下载。
(二)经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的经营主体, 依据认定要求筹备并提交“武汉精品”自评材料, 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三)联系方式
1.市局质量发展处, 有个叫谭贤豪的, 其座机号码是85633213, 手机号码为18062701500。
2.市计标院:谈立,13871499718(手机)。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