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单位及使用者:
为了强化对于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方面的监管, 以此来保障消费者具备合乎规定的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 已经在2026年1月8日开始正式施行, 《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会在2027年1月8日开始正式施行。现在将相关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新规适用范围
《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 其编号为JJF2184—2025, 《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 其编号为JJG1204—2025, 以下简称“新规”, 适用于零售用电子计价秤, 该秤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 用于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经营等交易场景中的贸易结算。
二、新规要求电子计价秤应具备的功能
(一)把开启外壳的锁具进行解锁操作, 需经过授权方可解除锁定。那些电子计价秤的外壳, 要是已被打开, 便会自行启动锁机状态, 只有经过授权的相关人员, 得以凭借具备高保密性的动态密码来实施解锁行为, 如此从起始的源头方面去杜绝拆机改装的情况发生。
(二)对唯一性信息展开核查, 每一台电子计价秤在出厂的时候, 都必须具备唯一性身份信息, 像生产码、维修码之类的, 当出厂唯一性信息跟现场产品信息的核查出现不符的情况时, 那么就能够认定为假冒或者无证产品, 不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通。
(三)生产码要完整有效, 维修码得完整有效,检定码同样要完整有效, 且铅封也必须完整有效, 只有这样, 才能够接着进行检定, 这就是所谓的三码一封。
三、对相关经营主体的要求
(一)电子计价秤从事生产以及销售的有关单位。从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起这一时间节点开始, 不能够进而从事生产, 也不允许去进行销售, 针对不符合新规定的那些电子计价秤, 也就是说, 新的秤体需要具备“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的相关功能, 还得拥有“三码一封”的功能表现, 同时也要涵盖“唯一性信息核查”这样的一些功能情况。
(二)首先, 使用者, 也就是经营者或者商户, 要注意了。自2027年1月8日开始起, 可以这样理解, 自这个特定时间起, 使用者必须使用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这里的新规指的是什么, 也就是说, 新秤要有“开壳锁机、授权解锁”这样的功能, 还要有“三码一封”的功能, 并且还要具备“唯一性信息核查”等功能。在用合规网联电子计价秤, 它又有一个使用期限方面的规定, 它可以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市场监管部门会把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力度予以加大, 对各类计量违法行为依照法律去查处, 让相关主体将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起来, 一同营造出公平诚信的计量市场环境。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