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
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5〕130号
市一级的各个人民政府, 县一级的各个(市、区)之人民政府, 省级政府那些相关的部门, 以及省属机构里有关的那一部分:
在省委、省政府予以同意了之后, 《山东省关于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那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 当下将其印发给你们了, 并且请你们一定要认真去把它贯彻落实到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
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
秉承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之初衷, 为达进一步明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之目的, 致力于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机制, 抱持底线思维, 紧扣问题导向, 持续以严苛态度抓此项工作, 得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基于山东地方实际, 特制定如下相关措施。
一、健全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机制
(一)强化农用地针对重金属污染的源头防治举措, 推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朝着溯源进而整治的方向发展, 施行农用地溯源达成全覆盖的清单式管理, 持续不断开展牵涉重金属企业以及矿区的全方位排查整治。(此项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全力负责)
(二)进行试行行为, 是就食用农产品开展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举措。要给重点问题该种类产品, 制定主要的风险点以及风险等级的划分原则, 从而遵照原则, 科学地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相应等级予以划分。严格把高风险品种同生产方式加以管控, 强化对用药处于高峰期还有产品处于上市期时段所去作的巡查、速测操作, 且加大在贴近产地部位那种市场的暗访抽检相关频次以及比例。(此项职责内容有着落处, 为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事宜之事状况)
(三)着重加强肉类产品源头的质量管理掌控, 全面推行生猪屠宰的质量管理规范条例, 加速推动牛羊进行集中屠宰工作开展 , 强化执行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并且展开出证检查验证 以确定能实行应检尽检标准 (这由省畜牧局负责处理)。
(四)严格对产地进行准出管理, 加大针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的使用指导服务, 以及监督检查力度, 推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食用农产品收购者, 要应开尽开信息, 且得完整准确;督促畜禽屠宰厂(场)出厂(场)产品, 依法要随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证明;依法查处相关凭证应开却未开, 且开具不规范等行为。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划分负责。
(五)增强市场准入查验方面的衔接, 催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去强化进货查验,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履行入场查验、抽样检验这般的义务加以指导, 促使市场开办者借助“山东食链”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促使全链条推行信息化追溯, 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得以构建, 推进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食用林产品重点品种合格证实现电子化出证, 健全“鲁牧云”系统功能, 探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检疫证明共同出证, 确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协作机制, 依托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品种, 且向社会予以公布。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畜牧局, 按职责分工推进, 开展各部门系统的对接, 进行功能完善动作, 促使数据逐步得以共享, 共享的信息范畴包括证与畜禽产品间的检疫检验证明, 以及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山东食链”电子信息。
(七)打造监管执法联合运作机制, 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监管联动, 数据联通, 问题联处”的部门之间协作, 完备并施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共享以及查处反馈制度, 深入推进农安、食安、公安“三安”联动, 增进协作配合, 加强检打联动、行刑衔接, 严肃打击运用禁用农(兽)药、生猪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依职责分工承担负责)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管协同
(八)严格把控审批准许其进入关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书面审查以及现场核查工作, 务必不能擅自扩展告知承诺发证事项的范围, 也不可违规下放或者委托别个而去开展许可事宜,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进行核查时,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是不得少于两个的, 市级以及以上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需要针对许可实施的情况予以指导并且随机进行抽查。(此由省市场监管局负相关责任)
(九)强化许可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受理的具体工作人员, 应为行政审批或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在编人员, 且应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的具体工作人员, 也应为行政审批或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在编人员, 并且要熟练掌握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决定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样应为行政审批或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在编人员, 还需熟练掌握政策文件要求。各市行政审批部门应对本系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本系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申请人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之后的3个月之内, 或者在未经现场核查就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 监管机关应该去就对其实施展开监督的检查。这是由省市场监管局来展开这系列严格的发证后监管任务事项(职责内容)。
(十一)构建起专业化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体制。将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给予进一步完善, 以分类的方式建立起省级范畴内专业化的检查员队伍情况, 对于各市探索基于本市管辖区域里面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情况去配备专业化检查员的举动过程进行指导引导。使其能够参与投入到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现场核查的整体工作进程, 以及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相关联的工作任务当中。(此项工作是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起相应责任)
(十二)进行传统特色食品的认证以及食药物质健康的声称推进工作, 落实国家传统特色食品工艺认证等相关制度要求, 将我省获得认证的传统特色食品归入抽检监测范围之内,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踊跃参与国家食药物质健康声称试点工作, 推进预制菜标准编制, 优化生产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将审管衔接机制予以完善, 要是由行政审批部门去实施许可的话, 那么市、县(市、区)的政府就得去完善许可还有监管工作的协同机制, 行政审批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共享以及现场核查协同工作机制, 继而及时去研究解决审管衔接当中出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首先, 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职责予以优化。接着, 对于有条件的市、县和县级市以及市辖区而言, 能够依据工作实际情况, 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餐饮并且小作坊的登记事项交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通过审管合同一的方式来行使相关职责。(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按具体职责分工负责把控)
三、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寄递环节全过程监管
(十五)着力从多方面强化贮存环节监管, 先得加强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贮存场所方面监管, 这当中还要开展风险监测, 并且强化风险予以的排查。要加强对于专门养殖、屠宰环节贮存条件的监管。另外, 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贮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然后, 务必落实政府储备粮食企业以及粮库这样的监管要求, 推动达成粮食仓房升级改造以及高标准建设。最后督促进口商一定要严严实实地落实食品贮存要求, 同时就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口食品贮存监管加强起来。对食品贮存监管制度予以健全 , 将检查内容以及相关要求予以明确 , 依据有关办法的要求 , 针对风险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加强管理。此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畜牧局, 青岛海关 , 济南海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操作。
(十六)按要求对于运输全过程展开监管, 落实国家针对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协同监管之准则, 推进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予以落实, 增加交付、装卸、运输管理以及运输工具日常管理力度, 严格按照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准入条件与技术标准执行, 核发准予运输的证明, 保证车辆专门用于此项运输(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 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畜牧局依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权责)。
(十七)对于责令贮存以及运输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展开实时有效鞭策。针对食品与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的各个方面, 严密监督并悉心指导, 促使各方严谨且周全地履行主体责任, 配备必备的场所、设施以及设备;精心制定并且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清单相关内容, 切实将风险管控措施予以落实;构建并施行包含入库、出库、运输工具查验、运输温湿度专门监测、收货验收等一系列环节的全过程详细记录流程, 并精准严格贯彻交付衔接工作;通过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具备知识的培训工作, 以此显著提升管理所达到的水平。全力督促贮存、运输涉及委托方和受托方达成协定双方食品安全可保障相关明确责任事项, 并切实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所应履行的义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 省畜牧局负责, 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食品寄递安全管理要得到强化, 去督促邮政企业落实实名收寄制度, 对于收寄验视制度也要督促其落实, 过机安检制度一样要落实, 推进“绿盾”工程里视频联网的应用。安检机联网的“两联”应用同样也要推动实施, 用来防范通过寄递渠道来寄递假冒伪劣食品这一情况的发生。要着重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 依据法律去打击利用寄递渠道从事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这种违法行为。(在这件事上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要依照其职责具体来负责此事)
四、建立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协作机制
(十九)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协同治理, 指导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在网络销售的生产主体及收购主体, 依照规定开具并且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 省级层面研究制定网络销售食品监管工作指南, 将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情形, 虚假销售宣传也涵盖其中, 更有违法发布广告之举, 需切实消除上述这诸多层面的违法违规现象, 按相应职责加强监测所涉网络销售食品, 还有与之相关食用农产品的问题信息, 并同时去积极展开共享以及协查处置之类工作, 还应要强化广电这特定领域的互联网相关视听节目有关其所涉食品销售状况的监管工作, 还要配合做好针对各类不实虚假信息层面用于协助调解、处理工作的处置。省委网信办负责, 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按职责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职责承担相关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予以负责, 省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该项事物()
(二十)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建立网络订餐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机制, 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 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 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采用封签等密封方式配送食品, 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推广“食安哨兵”制度, 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 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查处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平台,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由省市场监管局起主导牵头作用, 省委网信办依职责分工负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职责分工负责, 省通信管理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餐饮服务协同治理机制
(二十一)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 对本行业集中用餐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以及日常管理, 积极推进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单位食堂展开“互联网 + 明厨亮灶”建设, 稳妥推进加工制作过程的公开, 强化社会的监督, 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方面的机制, 强化对校方食品安全有关工作之中的统筹式管理以及针对性指导, 创立健全校内食堂大批量食材供应一方欠佳记录分项而且资质评审规则跟制度, 着重落实处置校外处于学生课余时间开展照料儿童生活服务以及看管照顾他们任务那类机构食品安全范畴事务的管理, 致力于完备进行联合检验协同还有相互连带触动、联系一起行动方式还有它这方面相对的制度和规则体系, 深度推进部门其间协作配合、齐联合做, 展开共同检查各项工作, 及时通告消息而且一起分摊分享学校食堂情形、处于经营权承包给予校外企业的经营状况、校外参与供餐的单位情况、大批量食物原料供应企业详情和校外处于学生课余时间开展照料儿童生活服务以及看管照顾未成年人任务那类机构信息、核查检验、给予行为不端人的处罚、信用等级考量测评一类情况等。省教育厅负责相关职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相关职责, 省公安厅负责相关职责,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职责, 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要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机制, 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证明开具这方面的管理, 还要探索借助信息化途径去向大家提供健康证明查询渠道。要依据法律法规去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出具健康证明以及乱收费情况, 以及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等各类问题, 并且还要严厉打击针对非法制造或者买卖, 还有使用假健康证明的违法犯罪活动, 此工作由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二十四)构建跨部门同级别的信息沟通以及反馈制度, 对于境外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产生影响的情况来说, 就是当在进口食品里察觉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时, 要及时去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并且向同级监管部门进行通报。要是发现国内市场上所销售的进口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或者企业把进口的非食品原料使用到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以及抽检找到的不合格进口食品, 要及时进行查处并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去控制风险, 要是涉嫌犯罪就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向同级海关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得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啦还要向通报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还有省畜牧局诶按职责分工负责呢更有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呐再加上济南海关同样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促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协同监管得以强化, 构建部门联系人制度, 让联络渠道保持畅通, 及时去开展风险信息交流、进行会商研判、实施风险预警、展开联合处置, 以此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 进而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责任, 督促跨境电商平台以及企业去消除已销售食品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依照法律实施召回, 责令相关企业针对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采取风险消减措施, 对尚未销售的依照货物实施监管, 且依法追究相关经营主体责任? 职责由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按分工范畴负责, 各有职司呀。
七、强化组织保障
各个市所对应的政府, 以及县里(包括县级市、市辖区)的政府, 应当强化用于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方面的监管能力体系的建设, 对检验检测的种种技术资源予以优化, 为必要的监管执法状况提供保障, 针对本地区食品与食用农产品监管之中职能相互交叉以及存在空白这样的问题给予研究并加以解决, 要明确在贮存环节里部门所负担的监管责任以及行业所承担的管理责任。由省市场监管局来引领带动, 从而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的监管相关工作。各层级各类相关部门, 需提升针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及培训程度, 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管理, 针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 随即进行调查处置, 切实回应社会提出的关心事项;各位人员要切实执行职责, 各自负责应尽之事, 促成一系列若干措施规定的组织实施程序, 以保障全链条以及各个环节的监管皆有效实现对接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