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规范人工钓饵生产销售秩序, 需严防非法添加地西泮的等违法行为, 要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为保障水域生态安全以及产品质量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与《人工钓饵》(SC/T 5061 - 2015)行业标准, 现将对全省人工钓饵生产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像下面这样:

一、严禁非法增添地西泮, 地西泮是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 是于饵料生产明令不准加入的违禁物品, 各经营主体不准在人工钓饵生产之时添加地西泮, 不准在人工钓饵加工之际添加地西泮, 不准在人工钓饵调配进程中添加地西泮, 不准采购使用含有地西泮的原辅材料。

二、严格遵守渔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八十条规定执行, 坚决禁止在生产、运输以及销售环节使用违禁药物、有毒性的有害物资与禁用的添加剂, 并且不准生产、不能销售那些危害水生生态、违反规定诱鱼的不合格钓饵。

三、需要严厉且精准地执行行业标准, 人工钓饵一定要按照《人工钓饵》行业准则, 或者依照有效的企业度量标准来组织生产, 不但要规范原料利用、严格把控配方配比以及加工相关流程, 而且检验环节也不容有失, 坚决不可以擅自去更改既有的生产工艺, 也不能冒昧随意地调整产品配方, 非要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既有的评判标准, 完全符合既定的规定要求才行。

四、紧紧把住出厂时的质量关卡, 生产的企业得严谨控制出厂产品的质量, 切实严格地落实好出厂检验的制度, 没有经过检验的产品, 检验之后不合格的产品, 检测出含有违禁物质的产品, 一概都不可以出厂去售卖。

五、要严格地落实对于所进货物的查验工作,要严格地去践行索证索票这一行为。要一丝不苟地履行进货查验以及台账记录制度, 要对供货方所具备的资质进行仔细核定并留存, 对产品合格相关证明严格审查核实, 将产品检验报告认真核查留存, 还要把进货票据妥善核验留存, 必须坚决彻底地杜绝销售那种没有厂名厂址, 没有合格证明亦无二规范标识的“三无”人工钓饵。

六、持有执照, 依照法规实施经营活动。经营时要严格依据营业执照所核定的范围来开展, 绝对禁止运用那些较为隐晦的话术以及带有暗语性质的噱头去进行虚假宣传, 更不能夸大那样所谓的诱鱼功效的行为, 必须坚决杜绝会造成误导消费情况出现的一些有关市场营销且属于违法的这些行为。应当定期针对各个方面开展系列全面排查, 比如门店的货架、仓储库存以及线上正在售卖的商品等, 对于那些配方不明确、来源显得可疑、零散而不成整包装的以及功效宣传方面呈现出异常状况的产品等, 应当及时去核查并且合理处置。

七、规范网络销售行为, 各电商店铺务必落实线上经营主体责任, 直播带货、社交售卖等这类网售主体也得如此, 要严格审核上架商品资质, 严禁线上开售违禁问题钓饵, 不得上架那些来源不明、资质不全的存在风险的产品, 要如实公示产品信息, 杜绝私下违法交易以及变相违规售卖行为。

八、积极主动地去接受监管监督, 妥善地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加以处置, 将售后服规范起来, 自觉地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展开抽检、核查、执法检查等监管活动, 主动去接受行业以及社会监督。

坚决严肃地进行郑重告诫, 请知悉, 人工钓饵要是非法添加了地西泮, 这属于极其严重的那种违法行为, 执法部门将会依据法律, 从严去展开查处行动, 一旦情节严重, 并且涉嫌犯罪的话, 就会依照法律规定移送至司法机关, 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各个经营主体务必要马上着手开展全面的自查整改工作, 要彻彻底底地排查非法添加方面存在的风险, 切实严格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 始终坚守住质量安全以及守法经营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