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专项整治、社会关注以及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 来确定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 并且适时更新后公布于市局门户网站。在2026年下半年, 举报清单如下, 会置顶公布于市局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 ”模块。社会公众能够登录“e福州”, 搜索“市场监管e治理”来到“随手拍”模块, 从而能够高效便捷地抓拍、留存以及举报违法线索;还能够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所公布的接收举报的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去进行举报。
一、食品安全违法(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
(一)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三)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有毒有害物质等非食用物质的;
(四)制造虚假、更改食品所标注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的情况, 施行制造虚假、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生产许可证的行为。
(五)在食品里头, 进行掺假掺杂的行为, 把次的充当好的, 将假的冒充真的, 把不合格的食品当作合格食品的。
(六)当出现非法使用回收食品来当成食品原料这种情况时, 还有把餐厨废弃物以及废弃油脂拿去加工以后, 当作食用油来进行销售、使用的情况。
(七)从事生产且经营病死的肉类及其制品, 从事生产且经营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从事生产且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的。
(八)生产经营的食品当中, 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严重超标情况, 存有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现象, 有生物毒素超标状况, 存在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超标情形, 还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九)固定经营场所商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而这些食品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生产经营;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 同样在加工、制作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鼓劝食品制造经营企业的从业者检举食品安全违规行为, 投身社会督视。
二、知识产权违法
(一)假冒专利;
(二)私自使用官方的标志, 私自使用地理标志的专用标志, 私自使用特殊标志, 还私自地在商品之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三)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
三、计量违法
(一)粮食购销领域计量违法;
(二)销售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
(三)擅改、拆装、破坏燃油加油机及其计量铅(签)封;
(四)供水企业, 使用不合格的水表来进行贸易结算, 供电企业, 使用不合格的电表来进行贸易结算, 供气企业, 使用不合格的气表来进行贸易结算。
(五)在使用的巡游出租车计价器, 没有经过周期检定, 经过检定不合格却仍旧继续使用, 还破坏了出租车计价器的准确性。
四、药品化妆品违法
(一)销售或者使用假药、劣药;
(二)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者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三)销售过期化妆品。
五、医疗器械违法
(一)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六、电动自行车违法
(一)销售改装、拼装或者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七、燃气具违法
(一)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
八、特种设备违法
(一)电梯假报停;
(二)电梯虚假检测;
(三)气瓶充装企业采用视频定格器破坏AI智管;
(四)非法使用无牌叉车。
九、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违法
(一)老年人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
(二)老年人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老年人保健品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四)老年人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老年人保健食品行为;
(六)制售假冒伪劣老年人保健品行为。
十、不正当竞争违法
(一)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十一、营业执照违法
(一)无照经营的船舶修理、造船点;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十二、殡葬领域价格违法
(一) 殡葬服务方面的经营者, 以及丧葬用品领域的经营者, 不去执行政府所规定的指导价, 不去执行政府所制定的定价, 同时也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不执行法定的紧急措施。
(二)经营殡葬服务的人没有对所提供该项服务明码标价, 经营丧葬用品的人也没有对所销售的这类用品明码标价。
(三)殡葬服务经营者实施诸如谎称丧葬用品与殡葬服务的价格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通过虚假折价、减价这种方式提供殡葬服务。丧葬用品经营者也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依靠价格比较等手段销售丧葬用品, 在提供殡葬服务或者售卖丧葬用品之时, 运用欺骗性、误导性的文字表达, 并附上具体数字、图片或者以视频等形式来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相关信息之类的情况。
十三、网络餐饮服务违法
(一)没有实体经营的门店, 在没有依照法律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开展了经营活动。
(二)用腐败变质的, 油脂酸败的, 霉变生虫的, 污秽不洁的, 混有异物的,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显示为异常等的原料来加工食品。
(三)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四)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五)外卖商户, 其实际所开展经营活动的地点, 也就是供消费者前来取餐的那个地址, 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所注明的被许可进行经营的地址相互不在同一处之地。
(六)外卖商户存在超出许可范围来经营的情况 , 所经营的食品包含有冷食 、生食类别 , 比如生鱼片 、生腌之类的 ,还有裱花蛋糕等食品。
(七)食品原料放置在一起, 半成品放置一同, 成品放置也在一处, 食品工器具使用情况混杂, 容器使用也不区分, 存在着交叉污染的风险。
十四、网络交易违法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没有针对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拥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以及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展开审查, 没有如实地进行记录, 也没有及时予以更新。
十五、给未成年人文身违法
(一)违背国家相关规定, 违反《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