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GB 45186 - 2024), 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它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针对快递包装普遍存在的大箱小用、层数冗余、胶带过度缠绕等突出问题, 提出了3项核心管控指标, 分别是快递包装箱适配、快递包装层数、封箱胶带使用量。并且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3档管控基准, 通过构建“3×3”量化指标体系,为快递包装源头减量提供标准支撑。

针对于大箱却小用这样的问题, 该标准作出要求, 要依据快递内件的尺寸去选取适配的包装箱, 快递内件的尺寸要用其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对角线来加以表示。标准给定了三个尺寸区间, 一个区间是大于80毫米并且不大于150毫米, 一个间是大于150毫米并且不大于500毫米, 另有一个区间是大于500毫米并且不大于1500毫米, 与之对应的包装箱体对角线允许倍数被分别设定成是2.5、2.0、1.5, 从而形成了从高到低的这样一种梯度管控要求。

以内件物品易损、易碎防护需求作为核心判定依据, 针对包装层数冗余问题划出界限, 把快件内件分成两大类、25个细分品类, 差异化去设定2层、3层、4层三档包装层数管控限值, 进而兼顾包装减量化与寄递安全要求。

根据胶带过度缠绕的状况, 此标准针对封箱胶带实施宽度与长度的双重量化管理, 明确规定快递封箱胶带宽度不能超过45毫米, 按照包装箱的长宽高之和作为标准, 划分出三个尺寸区间, 构建了胶带使用长度分级倍数的模型。当其长宽高的总和在一个区间, 为不大于700毫米, 而其长宽高的和大于700毫米的同时必须不大于其他一个数目范畴, 这个数目是1000毫米, 还有在情况再有所变化时, 即大于1000毫米且不大于又一个数值, 此数值较大, 是3000毫米时, 分别对应有着, 即不同范畴的倍数, 3倍、4倍、5倍数下的严格的胶带使用上限。

《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它将会给规范快递行业的包装操作给予指导, 把快递绿色包装的底线给明确出来, 还会为相关的监管工作提供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