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那广泛的意见要被倾听,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得提高,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大力促进实现好, 人民群众那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还有监督权得有效真切给予保障了, 于是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于前期调研的基础之上把《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给起草出来了。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这些规定, 我局在2026年7月16日就举行了听证会。现在就把具体的情况报告呈现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主要是针对《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 去听取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 以及各种各样的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时间:2026年7月16日9时。
地点: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地下大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副局长蒋绍伟。
决策发言人: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遗产安全科张炳。
听证监察人: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尹淑先、石宝仙。
听证记录人: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锡媛、沙玉杰。
听证陈述人: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恩奇、和正康。
听证代表有, 李春芳, 其为大研古城代表, 和杰, 是束河片区代表, 和必盛, 乃白沙片区代表, 赵成, 属客栈行业协会代表, 王忠国, 系酒吧行业协会代表, 张云飞, 为商品零售业代表, 刘玉逵, 是通信网络业代表, 沈树青, 乃建设施工行业, 代表, 李君兴, 属文化及非遗传承代表, 杨志良, 为景区服务行业代表, 李广, 是政协委员, 张根发, 乃人大代表, 牛树勋, 为遗产保护专家, 和磊, 是民居修建专业技术人员, 和学光, 乃景区运营企业负责人, 王晓凤, 为律师, 彭仁杰, 是大研司法所调解员, 龙之云飞, 乃大研街道办副主任, 朱镇罡, 是束,河街道办副主任, 和雪刚, 牛白沙城管执法队队长。
下面这些是旁听之人员, 他们分别是张晓莉以及杨虎成;这里还有两名记者, 他们是赵坤玉跟李刚 , 而李刚来自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一)听证代表持有这样的看法, 《实施细则》存有必要性, 具备合法性, 拥有合理性, 呈现可行性。
《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 也就是以下简称的《条例》, 明确了丽江古城保护的总体原则与方向, 对于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保护职责所做规定颇为原则, 这就需要去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以此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还要细化具体措施, 从而为丽江古城保护供应更明确的执法依据跟更具操作性的落地措施。为了保障《条例》能够有效实施, 制定《实施细则》是很有必要的。
《实施细则》的遵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里拟定, 其制定主体符合相关规定, 权限也符合有关规定, 内容同样符合有关规定, 并且未作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强制还有行政处罚的行为, 因而具备合法性。
《实施细则》围绕这样的原则, 这原则是“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活态传承”, 坚持保护是优先的, 统筹了文化传承工作, 统筹了生态保护事宜,统筹了旅游发展方面, 还统筹了民生改善方面, 达成了古城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 并且实现了与可持续利用的协调统一, 具备合理性。
《实施细则》文本的章节结构呈现出合理的状态, 它能够与丽江古城保护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将职责分工以及职权划分予以明确, 对各项保护措施进行合理且细致的细化, 提出清晰明确且具体的风貌管控措施, 明确保障与监督责任的那个主体, 准确地界定法律责任, 具备可行性。
(二)那些参与听证的代表们普遍秉持这样的看法, 《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切实有效地守护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所具备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活态性而言, 有着相当重大的意义, 并且在强化古城保护管理工作这一方面, 同样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然而, 文本当中有一部分用词还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 对其进行精细的打磨, 其中实际上是由属地的乡镇以及街道去履行的相关事项, 能够在文本里给予明确的呈现。
四、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我局听从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 对其合理的意见进行了采纳之举, 跟随着《条例》和丽江古城保护实际情形, 针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修改完善的工作, 对于那些没有予以吸收采纳的, 面向听证代表说明了其中的理由, 具体的意见采纳状态情况如下:
1.针对水系保护要和上位法保持一样这建议而言, 依照《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里“禁止覆盖、改道、堵截现有水系以及缩小过水断面”规定来说, 第二十二条在“严禁私自”之后增添“覆盖”这两个字, 将其修改成“严禁私自覆盖、改道、堵截现有水系以及缩小过水断面”, 以此保证和上位法表述是同样的。
2.就明确保护范围以及术语统一这件事所提出的建议, 为了防止出现概念方面的混淆, 第二条适用范围清晰地表述成, “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大研古城(包含黑龙潭)、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这三片区域”;第十六条去除了原本“丽江古城保护范围包括……”这种多余的表述, 直接确切地说明“丽江古城遗产区、缓冲区内……”的相关保护要求。
3.来看看关于修改部分条文用词以及表述的提议, 第六条当中的第(三)项要把“确保修建活动的遗产风貌一致性”改成“确保修建活动符合遗产保护传承要求”, 第六条第(八)项要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改为“与文化遗产保护强有力关联的行政执法事项”, 第九条可把“等群团社会组织”改用“及其他群团社会组织”, 第二十条要把“长宽度”变为“长宽”, 把“街廓”转变“街巷轮廓”, 第二十一条修改成“使用石板方式铺砌丽江古城传统路面”, 第二十三条在“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桥梁”加上“新建”, 第二十六条把“建设修缮施工活动”改成“修建活动”。
4.就删除重复引用以及针对调整补助用词所提出的建议而言,之中的第三十八条, 它已经对“严格执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这样的表述予以了删除处理, 而是直接去表述禁止行为;另外的第三十六条, 它已经由“发放居住补助”修改成了“按规定发放补助”, 以期和《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九条里关于“给予补助”的用词达成一致状态。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